焚烧“一国两制白皮书”阻差办公案正式开审
- 大公网
- 2016/05/03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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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员前年六月抗议中央发表“一国两制白皮书”游行后,在中联办门外示威,并在焚烧“一国两制白皮书”时阻差办公,今日案件开审。
左起:黄浩铭、陈伟业、罗冠聪、黄之锋(大公报记者 何嘉骏 摄)
立法会议员陈伟业、社民连内务副主席黄浩铭、“香港众志”主席罗冠聪及“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涉嫌于前年六月抗议中央发表“一国两制白皮书”游行后,在中联办门外示威,并在焚烧“一国两制白皮书”时阻差办公。他们今在东区裁判法院共否认四项“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罪,案件正式开审。
本案被告依次为黄浩铭(26岁)、陈伟业(60岁)、罗冠聪(22岁)、黄之锋(19岁),他们今日否认所有控罪。控罪指,四名被告涉嫌于2014年6月11日,在香港干诺道西160号中联办门外,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各被控一项“阻差办公罪”。而陈伟业及黄之锋,各另被控多一项“阻差办公罪”。被告黄浩铭及陈伟业选择自辩,而另外两被告则有律师代表。
控方传召当日在现场当值的督察李子威作供。他供称,当日上午接获同事通知,指有多个团体会由西区警署游行到中联办北门举行集会,当中包括社民连、职工盟及人民力量等,但有关集会并没有经过警方批准,故他曾对黄浩铭作出警告,惟黄并没有理会。
至上午11时许,示威人士去到中联办北门的前置示威区,并在相关地点洒溪钱及掟书籍。李子威见状,用扬声机向有关人士作出劝阻,但示威者并没有理会,且继续投掷物品,故他再向有关人士发出两次警告,最终他们停止掷物。
李子威又指,示威人士及后再取出一张纸牌,而黄浩铭则利用打火机将该纸牌点燃。他见状,又向示威人士作出呼吁,但他们依旧没有理会,而当时火势变得愈来愈大,故警员黎健文上前尝试淋熄火种,但黄浩铭及陈伟业利用身体阻挡,令黎未能淋熄火种,最后需由警民关系科的同僚用灭火器扑熄。另外,李指有示威者包括黄之锋指骂警员,而基于人生安全,故他叫黎健文离开示威区。
案件下午继续,督察李子威将接受辩方盘问。(记者 邓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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