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登录
 两周内自动登录 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免费注册
社交帐号登录

最高检派员赴山东调查“辱母杀人案”

  • 大公网
  • 2017/03/27 10:25
分享到:
  • 收藏
  • 58.8万
  • 1

22岁的山东聊城冠县青年于欢,因无法忍受11名恶汉对母亲采取极端凌辱的手段讨债,以水果刀乱刺造成1死3伤,今年2月一审遭聊城中院重判无期徒刑,此案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6日对外通报,该院已经受理此案上诉,目前合议庭正在全面审查案卷。最高人民检察院也通过官方微信发布消息称,已派员赴山东阅卷并听取山东省检察机关汇报,正在对案件进行审查。

20170327yl0007.jpg

辱母杀人案发生地山东源大工贸公司。网络图片

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由苏银霞创办,因资金困难,2014年至2015年,她分两次向吴学占借款100万元和35万元(人民币,下同,约合港元113万及39万),约定月利息10%。至2016年4月,苏已还款184万元(约合208万港元),并以价值70万(约合79万港元)物业抵债,但还剩17万欠款无法偿还。2016年4月14日,吴学占的手下杜志浩等11人上门讨债,他们强行把苏银霞和儿子于欢带到公司一楼的接待室,在屋里杜志浩说一些难听的话侮辱她和儿子于欢,还脱掉裤子露出下体对着苏银霞进行侮辱,之后于欢拿出一把水果刀乱刺,导致4人受伤,其中杜志浩失血过多死亡。

警到场未制止讨债人

值得注意的是,血案发生前,当地警方曾赶到“讨债”现场,但只对讨债人提出“要帐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的要求后离开。

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通报,2017年2月17日,于欢故意伤害案由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洪章(死者亲属)等和被告人于欢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出上诉。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于欢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成为本案最大争议。法院的解释是,虽然当时于欢人身自由受限,但对方未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经出警的情况下,被告人于欢及其母的生命健康权被侵犯的危险性较小,“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

但有学者认为,法院既然认定于欢的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已属“非法拘禁”的违法犯罪行为,在这整个期间都属于“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这相当于承认了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的。

人民日报海外版公号更指,在传统的情理社会,精神侮辱带来的“防卫的紧迫性”不亚于生命健康权。如果司法实践中,将“防卫的紧迫性”标准定义过高的话,很容易消解公民对抗违法行为的勇气,这与正当防卫的立法初衷背道而驰。

讨债团伙涉黑已法办

据了解,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3月24日受理上诉案。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已派员赴山东阅卷并听取汇报,正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对于欢的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将依法予以审查认定;对警察在此案执法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将依法调查处理。

另据了解,至2016年8月,山东聊城警方公布捣破“吴学占恶黑势力团伙”,查清其涉黑罪行。(综合中新社、南方周末、凤凰网消息)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