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获准以10万港元保释等候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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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4/25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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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万
香港特区前特首曾荫权就早前被裁定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判囚20个月,对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诉,昨日获高院上诉庭批准以10万元保释外出,等候上诉申请,其间不得离港,并要交出旅游证件。在赤柱监狱服刑约两个月后,曾荫权昨日离开法院时表示,感恩可以见到家人,心中有笔墨写不出的心酸,他感谢家人与市民的支持。
72岁的曾荫权本月中因哮喘復发,被送入玛丽医院羁留病房留医,他昨晨换上西装,结上招牌煲呔,双手锁上手扣,腰间绑上铁链,在惩教署人员押送下,登上囚车离开玛丽医院,到高院出庭应讯。曾鲍笑薇在庭外称,曾荫权“近日病情反覆”,她感谢各界关心。曾荫权的二弟、前警务处长曾荫培,以及曾的胞妹曾璟璇和幼子曾庆淳亦有到庭旁听。
交出护照 不得离港
案件于早上10时开庭,署理首席法官杨振权于聆讯时提醒,按《刑事诉讼程序条例》列明,报道保释法律程序时,传媒只可报道被告姓名、控罪性质,控辩双方律师姓名、何级法院处理、保释程序的结果、押后日期及地方等。
杨官于下午宣布曾荫权准以10万元现金保释,交出护照期间不得离开香港,但毋须到警署报到。
闻悉结果一刻,曾荫权在犯人栏内与妻子相视而笑,曾家人一度相拥喜极而泣,展露笑频。散庭后,曾家人在会议室内倾谈,不时发出欢愉的笑声。曾荫权于大约5时45分步出法院羁留室,随即被大批记者包围。曾荫权称,感谢家人和无数香港市民送上慰问信,并感谢多个宗教团体关心及探望,他准备为诉讼作准备,强调个人终身信任港人、爱护香港。他又称,敬重惩教署人员不偏不倚,公正不阿。
恢復前特首待遇
曾荫权获准保释后,恢復前行政长官的待遇,可有警方保护要人组保护,亦获政府编配座驾。
曾荫权就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提出上诉的案件仍在排期,尚未有审讯日期。他另涉及的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定于9月26日在高院审理。(记者 叶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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