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永乐:立法会需恢复良好秩序
- 大公网
- 2017/07/18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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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法庭裁定姚松炎、罗冠聪、梁国雄、刘小丽宣誓无效,自宣誓当日起被褫夺立法会议员资格。连同梁颂恒及游蕙祯,现时合共六人失去议员资格。
图:近年来,香港立法会秩序混乱,反对派议员不断制造各种政治闹剧/资料图片
这次判决进一步落实了人大释法,令社会清楚知道立法会议员需要尊重国家主权,否则便不能成为议员。特别是,香港立法会议员需符合《基本法》及本地法律中有关庄重、严谨、真诚宣誓的规定。现时我们更需要了解,日后香港政局及立法会选举如何发展。
建立更专业的伦理秩序
首先,立法会必须建立一套更专业的会议伦理及秩序。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民主化急速改革后,香港经选举产生的立法会议员越来越多,议员纪律问题却越来越严重。
回归前,香港似乎未有立法局议员在宣誓或日常议会过程中高叫“殖民地政府专权”、“香港自决”、“香港不是英国殖民地”等政治口号。同时,立法局议员甚少或完全没有利用道具、言语或动作等辱骂英女王、港督、立法局主席或港英政府官员。然而,回归后立法会议员除了有各式各样的宣誓方式外,日常公开会议中的基本礼仪、辩论措词甚至议会秩序,亦经常受到不少人批评。
过往,港督可以委任立法局议员,民主化程度比不上回归后的特区政治制度。然而,回归后立法会秩序却越来越混乱,有时更令议会辩论中断。这不但浪费了宝贵的公帑及时间,更令立法会的公众形象及权威每况愈下。从香港的政治发展角度看,这次法院的裁决有助重新建立立法会的一些基本准则及底线。
过去二十年,由于香港回归及民主化过程,讨论立法会时经常提及民主、人权与普选等议题,但似乎渐渐忘却了议员的角色究竟是什么。理想地看,从政人士及当选议员必须拥有一颗公共服务之心,并且具备专业知识及前瞻思维,制定相关的公共政策。最终,公共政策能够让大多数市民的生活得到改善,整体社会经济不断向前走。议员当然可以监察政府、批评政策或政府官员,但言论必须客观、具体及有所依据。为的并不是刻意批评政敌,而是表达为何自己坚持的政治主张或观点能够令更多市民得益。
我们不能因为个别政治理念,而牺牲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议员应该更专业地讨论法案及对相关政策提出质询,而非只讲求情绪式的宣泄,这对社会不见得有任何得着。这次判决有助确保立法会“首关”的宣誓过程达到标准,但议员就任后的纪律及立法过程如何确保达到若干水平,仍有待进一步观察及研究。日后香港的政治伦理及政治生态会否进一步改善,亦有赖各方面的工作及各党派的共同努力。
现时,有意见认为这次褫夺议员资格“得罪”了个别选民,亦令行政及立法关系变差。不过,我们要清楚知道,选民支持个别议员可能是基于参选时的政治主张或资历,六人在竞选过程中似乎没有强调会在立法会就职时如何宣誓。严格而言,议员的宣誓过程根本不能代表其支持者的政治意愿。进一步说,立法会议员宣誓是神圣及庄严的,并具法律及政治意义,不容许擅自更改内容或表达方式。同时,这次判决由司法制度处理,维护了特区的法治和人大释法的权威。立法会议员及选民都要清楚明白,否则立法会运作只会不断出现混乱,未能有效议政。
减少补选的负面影响
另一方面,值得注意的是,这次被褫夺议员资格的四人会否再次参与补选。这次判决将令他们陷于两难的局面。进一步看,这次被取消议员资格的四人能否通过“确认书”,也是个问题。“确认书”要求参选人明示拥护《基本法》及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否则不得获有效提名成为候选人。同时,参选人签署提名表格及声明是严肃的行为,须清楚明白相关法律后果,如作出虚假声明更须负上刑事责任。
被褫夺议员资格的六人,已被判决宣誓过程不尊重《基本法》。为了维持立法会日常运作及声誉,及避免日后再次出现同类事件,现届立法会议员可思考是否需要通过特别法案,列明当立法会当选人士在宣誓时被法庭判决褫夺议员资格,将不能在某个时期(五年或十年内)再次参选,否则理论上可以有人不断从选举中当选,但又不断在宣誓中刻意违规。这样,立法会不断会出现各种政治闹剧。
最后,香港回归后立法会已因不同情况举行多次补选。每次补选都花去不少人力物力,而且补选亦会影响立法会的日常运作。立法会工作需要集中精神及资源处理,但每次补选都有额外政治话题,这不利于香港市民的公共利益。为了立法机构未来能更好地运作,需要研究是否每次都要举行补选,还是直接由政府委任处理被取消资格者馀下任期的工作。
现在,有传媒指出,将会有更多立法会议员遭到市民挑战其议员资格,随时可能面临失去议席。可见,政府要尽快研究一套较完善的方案,以减少补选带来的负面影响。长远而言,立法会需要建立稳定良好的政治秩序。
文 | 孔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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