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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政才案一审: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 将择期宣判

  • 香港卫视
  • 2018/04/12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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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12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受贿一案。孙政才当庭表示真诚地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2002年至2017年,被告人孙政才利用担任北京市顺义区委书记、北京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农业部部长、吉林省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单独或者伙同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亿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孙政才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对出庭作证的两名证人进行了交叉询问,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在最后陈述阶段,孙政才当庭认罪悔罪。

“我严重违纪违法,受到法律的庄严审判,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真诚地认罪悔罪。真诚地服从法院判决。”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130余人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香港卫视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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