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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证据不足 旺角暴乱10人获撤销控罪

  • 大公网
  • 2016/04/07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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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被告陆续上庭

        旺角大年初二(2月9日)凌晨发生暴乱,包括本土民主前线发言人梁天琦、现已解散的学民思潮前成员林淳轩,以及热血公民成员陈柏洋在内的43名被告,被控“暴动”及“非法集结”,他们今早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再提堂,当中10人获撤销控罪。而其余被告则毋需答辩,他们的案件押后至下月10日再提讯,期间各人准以原有条件保释外出。

        控方今在庭上表示,警方经调查后,虽有充分证据显示,获撤控的10名人士曾处于被破坏社会安宁的地方,但则没有足够证据显示他们曾做出破坏社会安宁、非法集结,以及参与暴动等行为,故决定撤销他们的控罪。

        获撤控的10名人士包括林淳轩(22岁、学生)、黎文浚(27岁、无业)、何肇彰(21岁、文员)、顾博谦(19岁、学生)、陈冠?(19岁、无业)、黄世杰(32岁、厨师)、莫柏轩(26岁、地产经纪)、谭晓彤(27岁、无业),一名15岁男童,以及张展滔(23岁、学生)。(记者 邓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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