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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荫权案今上诉聆讯 将提三大上诉理据

  • 香港商报网
  • 2018/04/25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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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长官曾荫权于去年被裁定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判囚20个月,服刑两个月获准保释。曾荫权今早就定罪裁决在上诉庭申请上诉许可,司法机构预留两天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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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荫权夫妇今早抵达高院。

曾荫权夫妇今早先到教堂,之后约9时10分扺达高院。曾荫权胞妹曾璟璇及胞弟曾荫培夫妇亦到庭。并首次要经过高院的新实施的安检程序。今早由上诉庭副庭长杨振权及麦机智,以及上诉庭法官彭伟昌处理。曾荫权今将提出三大上诉理据。

据了解,曾荫权提出多项上诉理据,包括原审法官就曾荫权有否犯案动机的元素,以及涉及重大的法律元素,均错误引导陪审员,以及未有向陪审员提供足够的法律指引,令致陪审员作出错误及不妥当的裁决结果,故要求上诉庭推翻定罪的裁决。

曾荫权的上诉案将由英国御用大律师Clare Montgomery 、资深大律师邓学勤,以及刚获得资深衔头的大律师陈政龙出战。而律政司则继续由英国御用大律师David Perry,以及刚荣获“资深”衔头的女大状黄佩琪应战。

曾荫权被裁定的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指他于去年2月17日被九名陪审员以8:1裁定一项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名成立,控罪指他于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身为行政长官及行政会议主席,参与决定雄涛广播有限公司(及后改名为香港数码广播有限公司、DBC)声音广播牌照及相关申请时,没有向行政会议申报、披露,或向行会隐瞒他与雄涛主要股东黄楚标就深圳东海花园物业进行的事务往来及商议。

曾荫权在服刑两个月另两日后,获准以10万元保释外出,曾荫权今早向上诉庭申请推翻定罪及减刑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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