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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暴案”梁天琦暴动袭警两罪成 被判囚6年

  • 香港卫视
  • 2018/06/11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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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等法院今日裁决2016年旺角暴乱案成员梁天琦一项暴动罪成,判囚6年,卢建民同样暴动罪成,判囚7年,法官指判刑时不考虑政治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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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押在荔枝角收押所的梁天琦等人今早由囚车押送上庭。梁天琦承认在亚皆老街,先后用脚踢及用木板袭击交通警,就袭警罪被判监12个月,陪审团还裁定,梁天琦的暴动罪成,判监6年,两罪同期执行,总刑期监禁6年。

法官指,梁天琦参与暴动,暴力程度极其严重,是有规模、有组织的严重罪行,梁天琦积极参与其中,法庭要判处具阻吓力刑罚。至于被裁定在砵兰街暴动罪成的卢建民,法官指砵兰街当晚有超过500人大规模聚集,卢建民曾协助小贩推车,配合前本民前发言人黄台仰、掷砖,及不理警方呼吁,须判处阻吓性刑罚,将量刑起点定于7年,不作减刑,判监7年。

另外,此前已承认暴动罪的黄家驹被判监三年半。法官强调在法律之下,只有守法和违法之分,法庭不会考虑政治目的。当社会出现目无法纪的暴力行为,判刑会集中考虑暴力程度及社会安宁被破坏程度。

警方也表示,尊重法庭裁决,刑期反映罪案严重性,警方与律政司是基于证据考虑作出检控,绝对没有政治迫害。目前已有至少28名参与“旺暴”的疑犯罪名成立,另有三名被告弃保潜逃,警方指会全力追查,将他们缉拿归案。香港卫视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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