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案十暴徒判刑 法官:“占中”偏激思想害人
- 香港卫视
- 2018/06/01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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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名涉嫌在2016年香港旺角暴乱中袭警、毁坏警车的参与者31日被判刑,其中9人被判实时监禁28至51个月不等。
图:10名旺暴案被告昨分别被判监及判入教导所,坐囚车离开法庭时全部俯身掩面,不敢见人。
旺角暴动当日伙众袭警、毁坏警车的10名暴徒,31日接受法庭判决。首被告莫嘉涛判监四年三个月,其余七名被告分别判监二年四个月至三年九个月不等,最年轻的被告叶梓丰则被判入教导所,本案原本有11名被告,唯一女被告李倩怡被控两项暴动最,在案件开审前弃保潜逃。
区域法院法官郭伟健表明,暴动是集体暴力罪行,被告不仅要为个人行为负刑责,亦须就集体使用非法暴力负责。法官在法庭上谈及“占中”事件对香港社会的祸害。年仅19岁的首被告莫嘉涛正是因参与“占中”出现偏激思想,敌视合法执勤的警员。
郭伟健称,法庭有责任保护公众,维护公共秩序,防止罪行再次发生。因此,判刑须达惩罚及阻吓效果。重申法庭判刑时只会考虑行为的暴力程度,并不会考虑政治因素。
警方在判决结果出来后见记者表示,旺角暴动案件的各被告目无法纪,妄顾市民及执法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使用暴力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警方尊重法庭的判决,在阻吓性方面,相信市民看到涉及旺角暴乱案的审讯,以及见到被告人得到适当的裁决,会明白警方对待暴力是零容忍。
截止目前,警方警方共拘捕91名涉事人士,其中28人已经被定罪,罪名包括暴动、纵火、非法集结及刑事毁坏等。香港卫视综合报道。(编辑:孙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