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版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 措施减至45条
- 香港卫视
- 2018/07/01 11:50
-
收藏
-
55.8万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30号发布2018年版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此次修订后,负面清单由2017年版95条措施减至2018年版45条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30日以第19号令,发布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修订后,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由2017年版95条措施减至2018年版45条措施,在全国负面清单开放措施基础上,在更多领域试点取消或放宽外资准入限制。2018年版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仍沿用“说明+列表”的模式。
在放宽市场准入方面,除与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一致的开放措施外,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在种业、油气、矿产资源、增值电信、文化等重要领域提出了新的举措,进行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在负面清单口径方面,对标国际规则,主要列示股比要求和高管要求等外资准入方面的特别管理措施,实现与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可对比。
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在全国开放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更为开放的试点措施,包括:将小麦、玉米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外资股比由不超过49%放宽至不超过66%;取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等。
该负面清单将自2018年7月30日起施行,适用于所有自由贸易试验区,同时,2017年版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将废止。香港卫视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