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登录
 两周内自动登录 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免费注册
社交帐号登录

汤兰兰案驳回申诉:原审裁判定罪准确 量刑适当

  • 香港卫视
  • 2018/07/27 16:42
分享到:
  • 收藏
  • 38.1万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7日宣布,驳回“汤兰兰案”原审被告人汤继海、刘万友、万秀玲等人的申诉。

32.jpg

黑龙江高院再审审查结果认定了原审裁判认定各申诉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认定各申诉人分别对未成年少女强奸、强迫卖淫、嫖宿,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认定原审判决依法对各申诉人判处刑罚并无不当;认定各申诉人的各项申诉理由均不能成立。因此,案件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42条规定的应当重新审判的情形,故予以驳回。

2008年,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兴安乡龙山村不满14周岁的汤某秋(化名“汤兰兰”)举报称,自己从6岁开始,自己先后被父亲、叔叔、爷爷、姑父等亲属以及多名同村村民强奸、轮奸,前后已有7年。

2010年10月20日,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汤继海等11名被告人分别以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嫖宿幼女罪等作出有罪判决。宣判后,11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

2012年10月26日,黑龙江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汤继海、刘万友、陈春付、于东军不服生效裁判向黑龙江高院提出申诉,2018年2月7日,黑龙江高院发布公告称正在依法审查处理。香港卫视综合报道。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