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严防“套路贷”诈骗等新型犯罪
- 香港卫视
- 2018/08/13 15:30
-
收藏
-
34.9万
针对近年来社会上频出的“套路贷”诈骗等新型犯罪,最高法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法院应结合款项来源、交易习惯等因素综合判断借贷的真实情况。
“5.30”特大网络“套路贷”专案成功侦破,专案组人员押解嫌疑人归案。(资料图)
通知指出,近年来,社会上不断出现披着民间借贷外衣,通过“虚增债务”“伪造证据”“恶意制造违约”“收取高额费用”等方式非法侵占财物的“套路贷”诈骗等新型犯罪。
通知提出,要加大对借贷事实和证据的审查力度,人民法院要结合款项来源等因素综合判断借贷的真实情况。要严格区分民间借贷行为与诈骗等犯罪行为,切实提高对“套路贷”诈骗等犯罪行为的警觉,加强对民间借贷行为与诈骗等犯罪行为的甄别,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材料的,要依法处理。刑事判决认定出借人构成“套路贷”诈骗等犯罪的,人民法院对已按普通民间借贷纠纷作出的生效判决,应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通知还提到,法院要从严把握法定利率的司法红线。对于各种以“利息”“违约金”“服务费”“中介费”“保证金”“延期费”等突破或变相突破法定利率红线的,应当依法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在防范和化解民间借贷各类风险的同时,要探索审判机制创新,探索建立跨部门综合治理机制。香港卫视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