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前总理纳吉布再被加控25项罪名
- 香港卫视
- 2018/09/21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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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前总理纳吉布20日第三次被控。此次,他被指控的罪名多达25项,包括21项洗钱罪和4项贪污罪,共涉及66亿林吉特,这是纳吉布被控以来涉及金额最高的一次。
▲9月20日,马来西亚前总理纳吉布出庭受审。
在19日被马来西亚反腐败委员会逮捕后,马来西亚前总理纳吉布20日再次出庭受审,并被检方以25项新罪名指控。不过纳吉布对所有指控均予以否认,并获准以350万林吉特,加两名担保人担保保释。法庭称,下一次开庭日期为11月16日。
不过,纳吉布20日走出法院时神色凝重,不像过去两次那样轻松自若。他在法庭外回答媒体询问时,再次否认指控,强调自己不是盗贼。
此次,根据马来西亚“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和“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纳吉布共受到25项指控,包括非法资金罪名、使用非法资金、非法资金转移他人罪名以及贪污罪,其中贪污罪指控涉及纳吉布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创立过程中的角色,以及他指示“一马公司”董事部以10亿美元购买沙特石油公司10亿股股票等交易。
纳吉布今年7月4日首次被捕后,被控3项刑事失信及一项贪污“一马公司”前子公司SRC国际公司的4200万林吉特等罪名。他8月8日被加控3项洗钱罪,加上20日的25项罪名,累计罪名共32项。香港卫视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