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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长春长生公司被处罚没款91亿元

  • 香港卫视
  • 2018/10/17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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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6日依法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作出行政处罚。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罚没款共计91亿元,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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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国家药监局和吉林省食药监局分别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多项行政处罚,包括撤销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撤销涉案产品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并处罚款1203万元;吊销长春长生《药品生产许可证》,没收违法生产的疫苗、违法所得18.9亿元,处违法生产、销售货值金额三倍罚款72.1亿元,罚没款共计91亿元;对涉案的高俊芳等14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作出依法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药监局法律顾问李江表示,这一处罚决定是综合考虑长春长生公司违法行为而作出的顶格处罚,他指出,严肃查处这一个案,既能在药品安全领域产生警示作用,同时也彰显了监管部门严厉打击药品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众健康的决心。香港卫视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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