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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香港签司法协助安排 相互认可及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

  • 香港卫视
  • 2019/01/18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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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北京的香港特区律政司司长郑若骅18日上午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签署新一份两地民商事案件判决安排,当局指有关安排可减少当事人在两地就同一争议重复提出诉讼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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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是为香港和内地之间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建立一套更清晰和明确的双边法律机制。

《安排》共31条,适用于香港及内地法律均视为“民商事”性质的事宜,非司法程序以及有关行政或规管事宜的司法程序会被豁除。

《安排》涵盖金钱和非金钱济助,同时订明关于管辖权的规定以及拒绝认可和执行的理由。这项《安排》会通过本地法律实施,并会在两地均完成所需程序后才生效,有关安排将适用于生效日或之后作出的判决。

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表示,《安排》充分体现了“一国两制”原则,为两地进一步深化民商事司法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两地司法协助工作将进入新阶段。

杨万明则指,两地商签《安排》,有利于大大减轻两地当事人重复诉讼之累,进一步节省两地司法成本,为两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司法保障。

据悉,这是自香港回归以来,内地与香港商签的第六项司法协助安排,也是覆盖面最广、意义最为重大的一项安排,标志着两地民商事领域司法协助已基本全面覆盖。香港卫视综合报道。(编辑:孙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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