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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布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  

  • 香港卫视
  • 2019/03/16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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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到,广东省、深圳市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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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吸引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来大湾区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出台了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补贴,并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这一政策的出台,使得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人才实际的税负水平明显降低,对于大湾区广聚英才将起到积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目前,国际上和中国对于“人才”并无统一适用的判定标准,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对于“人才”的需求和界定也各不相同。

为了更好地满足大湾区的实际需要,《通知》指出,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认定和补贴办法,按照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定执行。《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执行。此外,广东横琴、深圳前海属于粤港澳大湾区的范围,因此,广东横琴、深圳前海原有的两项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文件自新政策实施之日起废止。香港卫视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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