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登录
 两周内自动登录 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免费注册
社交帐号登录

香港首宗违《禁蒙面法》案押后再讯 两被告获保释不得离港

  • 香港卫视
  • 2019/10/07 18:43
分享到:
  • 收藏
  • 37.3万
  • 9

香港警方5日凌晨在蓝田启田商场外拘捕两名男女,两人被控一项非法集结及各一项“在身处非法集结时使用蒙面物品”罪。案件7日上午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是《禁止蒙面规例》实施以来首宗检控个案。


 23.jpg

两名被告离开法院时,有声援人士举起伞阵协助离开。

 

一名18岁城市大学男学生及一名报称无业的38岁女子被控于5日《禁蒙面法》实施当日凌晨,在蓝田启田道参与非法集结及以砖头等杂物设置路障,堵塞马路,意图导致或相当可能导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结的人会破坏社会安宁。二人还被控于同日在同地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使用相当可能阻止识辨身分的蒙面物品,即一个挂耳式口罩。

两人当日提堂,暂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11月18日,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两人分别获准以现金300元及1000元保释释、不得离港、居于报称地址、24小时内交出所有旅游证件、遵守每晚11时至6时的宵禁令,以及逢星期六下午12时至6时往观塘警署报到。

 

谭惠珠:禁蒙面法为政府提供工具 助公众移除黑色恐怖

 

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6日接受采访表示,现时已有首宗被检控的个案,可以测试各方对法例的理解,她相信,政府已估计法例实施后会出现反弹,但不想年轻人被捕的情况持续下法,认为以往年轻人可以在家长和老师不知情下,蒙面参加集会,在订立禁蒙面法后,年轻人不能蒙面,可以收到阻吓作用,希望透过首宗案例的处理,把有关讯息传开去。

谭惠珠表示,《禁蒙面法》生效只有2日,难以评估立法的效果,她指,香港乱况已出现4个月,不可以靠一条法律止暴制乱,认为今次立《禁蒙面法》,可向政府提供多一个工具,协助公众移除黑色恐怖。香港卫视综合报道。(编辑:孙旗)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