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击立会12人非法集结罪成
- 香港商报
- 2015/12/31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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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去年6月13日审议新界东北前期发展工程拨款时,过百名示威者在大楼外示威抗议,并涉以竹枝及雨伞撬门冲击。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和土地正义联盟召集人何洁泓等12人昨被裁定参与非法集结罪成。案件押后至明年2月19日宣判,期间等待各被告的社会服务令及感化报告。
温绍明裁判官声言,法庭无意轻判或重判众被告,只想判处一个与被告行为相对称的刑罚。他解释:“唔做?人,畀奖你都唔会做;要做?人,就算有阻吓性都会做”。温官认为,除了罚款不适合外,判处感化、社会服务令及监禁均在考虑之列。
撬门抗议反新界东北拨款
温官裁决时指出,闭路电视拍下6月13日事发时的情况,各被告分别以竹杆撬门、阻碍立会大楼关上及召唤其他集会人士等,他们的行为明显扰乱公众秩序及破坏社会安宁,故裁定所有被告就“参与非法集结”罪名成立;至于第二项控罪“企图强行进入”则因与第一项控罪性质相近,故裁定所有被告罪名不成立。
城大学生梁晓阳(21岁)及黄浩铭另被控“妨碍正在执行职责的立法会人员”,温官裁决时指,梁当日被带走时激烈反抗,令立会人员的工作难度增加,故裁定罪成;反观黄浩铭被抬走时未有任何反抗,故裁定脱罪。
黄浩铭竟妄言:毫无悔意
连同早前认罪的黄根源(24岁),13名被告均表示愿意承担刑责,包括监禁。黄浩铭求情时却称自己毫无悔意,声言会继续抗争;另一被告、“占中行动”秘书处义工陈玉峰胞弟陈白山(25岁)求情时声称,现职为全港17个数据中心的维修员,若被判监,全港网络亦会受影响。温官即指:“你吓我呀?我唔知咩系数据中心,你吓我唔到渚!”
温官指,众被告作为成年人,有自己强烈的想法,感化官未必要改变被告的想法,但同一件事在不同地方及时间,可以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事实是有暴力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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