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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涉纵火禁足立会一带 控方:首被告证据充分

  • 大公网
  • 2015/12/24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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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外垃圾桶纵火案的五名被告,包括“占中辅警”、树仁大学候任学生会会长杨逸朗,昨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五人被控一项“串谋纵火”,暂时毋须答辩。控方透露,案中首被告大专生陈祖泽的证据强烈,有闭路电视拍到他在立法会附近出现。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明年二月再提讯,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五名被告获准保释,但必须严格遵守保释条件,包括不准进入立法会附近一带范围。

  案中五名被告依次为香港专业教育学院(IVE)学生陈祖泽(18岁)、报称无业的叶卓贤(19岁)、报称任职绘图师的林国伦(24岁)、培正专业书院一年级学生周乐轩(19岁)、树仁大学四年级学生杨逸朗(22岁),五人被控一项“串谋纵火”,昨早由警车押送到法院应讯。

  案情透露,五名被告涉嫌于本月九日,即立法会大会原定恢复二读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当天,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一号入口外示威区,串谋地无合法辩解而用火损坏属于立法会垃圾桶,意图损坏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损坏,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串谋罪,及60(1)(3)条摧毁或损坏财产罪。资料显示,当晚立法会示威区有一个垃圾桶着火,其后发生爆炸,现场遗下一个变形气体罐,及一个写着火酒字样的瓶子。

  押后二月再提讯

  控方律师昨日在庭上提出,希望将案件押后,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各被告的电话记录、指纹、DNA,以及其衣物是否沾有易燃物。

  控方并反对首三名被告保释,指出首被告陈祖泽的证据强烈,其个人八达通记录显示他在案发当日曾在港铁金钟站出闸,并到海富中心买咖啡,更有闭路电视纪录拍到他没有戴口罩,由金钟站步行往立法会,而案发现场的闭路电视亦拍到一名与他衣着相似的疑犯出现。而次被告叶卓贤在警诫下承认负责“睇水”,并协助警方重组案情。第三被告林国伦亦承认,受第五被告杨逸朗指示购买酒精及报纸后,在立法会大楼厕所交收,但声称自己不知道该些物品是用来纵火。

  首被告代表律师则反驳指证据不够强烈,认为闭路电视虽拍到一名戴口罩人士在案发现场出现,但身份成疑,而任何人都可乘坐港铁及到立法会示威区表达诉求。由于被告过往并无定罪记录,故希望法庭准许被告保释。

  裁判官温绍明听取各方理据后,决定将案件押后至明年二月三日再提堂,并批准各被告以一万至五万元不等保释外出,但严厉警告各被告,必须遵守保释条件,包括不得离开香港;不得进入添美道、添华道、龙和道、夏悫道及立法会道内范围;每星期三次到指定警局报到,否则会失去数以月计的自由。

  反对派急划清界线卸责

  反对派议员在今次版权修订条例事件中“两面不是人”,得不到亲政府人士和“本土派”支持,爆炸事件后纷纷与激进派划清界线。民主党主席、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成员刘慧卿日前接受传媒访问时,表明谴责事件,不希望见到示威暴力升级,表明反对任何形式的暴力。公民党梁家杰亦谴责事件,形容放火的人“帮倒忙”。但工党立法会议员何秀兰认为事件“源于政府倒行逆施,令有人觉得无法与政府讲道理,将行动升级”,但指版权条例争议因爆炸事件而失焦,要求透过违法行动反对条例的人士“收手”。

  另外,被指是立法会纵火案主谋的激进“港独”组织“勇武前线”,事发至今并未就事件承认责任。“勇武前线”昨晚在网上专页发表声明,称“为六位市民可能身陷冤狱而感到非常愤怒,有关案情坊间已经有太多猜测或版本,何苦再落井下石”,又谓众会员对有关报道“啼笑皆非”,更狂言“当不义充斥社会,革命就是人民的义务”。

  激进派言论令人发指

  事发当日曾经发起以“BlackBloc”战术全黑衣蒙面示威的“本土民主前线”,发言人黄台仰昨晚于网台节目表示,做案者“一定唔系鬼(内奸)”,形容六被告是“义士”,“?地的确有呢个胆识”,呼吁“反思点样保障自己和身边同伴的安全;仲有咩行动唔需要义士付出?高后果”,举例称“如果立法会外垃圾桶每两星期爆一次,警察每次出一队重案组查,?地有几多人力物力呢?”言论令人发指。

  学联秘书长罗冠聪表示,“假如未来能联系上相关被捕的大专生,会尽力协助处理他们的需求”,称前晚已有“其他组织”联络不同律师为被捕者提供协助,两位树仁学生已获其他组织联络的律师协助。

  黄洋达郑锦满旁听 助安排律师

  五名被控串谋纵火的激进青年为“本土派”成员,曾参与去年“占中”及今年多次反水货客“光复行动”,最少两人涉及激进组织“勇武前线”。偏偏两名“港独”头目“热血公民”黄洋达,“四眼哥哥”郑锦满昨日却一同现身法庭旁听,被问及到庭旁听的原因一律封口。两人于网上承认为被告安排律师,更信口开河指已经掌握警方手上的资料及盘问方法。

  五名被告于昨早七时五十五分,分别由两架警车押送到东区裁判法院应讯,其间各人戴上犯人头套。约中午十二时,法庭完成处理有关案件,各被告“死死气”地步出犯人栏。审讯期间,各人并没有任何眼神接触,也没有交谈,表现冷静。而当他们得悉获准保释时,众人仍木无表情,只有坐在公众席的家人替他们忧心。

  网上口若悬河庭外装聋扮哑

  约下午二时,五名被告缴交保释金后,在亲友陪同下分批离开法院,其间各人不发一言。庭内的旁听席则一早已爆满,多名被告的家属到法院旁听。而曾多次参与“占领”示威活动的人士亦有到场,其中包括“热血公民”创办人黄洋达及前“学生前线”成员郑锦满等,惟两人平时在个人网台口若悬河,昨日被问到为何到法庭旁听时,却装聋扮哑,没有回应记者的提问。

  黄洋达在个人Facebook及网台节目承认与被告的关系,直言“小弟有份帮手安排律师,也接触到部分被案件影响到的朋友”,又自称已掌握警察用作盘问犯人的材料以及警方掌握到的资讯。他更谓“我颇为肯定:有笃灰!”扬言“二五仔,系唔会有好下场”,批评有被告因不堪警方盘问而招供,他同时呼吁一众“热狗”,“别要无的放矢,胡乱发炮,自乱阵脚”。

  郑锦满则于Facebook继续抹黑警方为“黑警”,指警方处理今次案件与六月“全国独立党”在西贡蚝涌密谋制炸弹案件如出一辙,“黑警基本上都系用同一招,希望所有被捕人士招认同互笃,手法不外乎以控罪严重性抛疾(窒)你,粗言秽语侮辱你,扮晒好人说服你,用家人朋友威胁你,口硬唔讲?就打X你,利用其他被捕者口供(无论坚定流)煽动你,令你觉得被出卖所以要揽炒,或者误导你思维趋向认罪减刑方向。”

  各界批“港独”视法律儿戏

  “港独”分子制造立法会外爆炸案,令本港各界震怒。各界怒斥“港独”行为愈演愈激,视法律为儿戏,犹如恐怖行动,若放任下去,定将危害全港市民安全,司法部门必须严肃处理。各界又斥“港独”分子向年轻人“播独”,企图将“港独”年轻化,实在是其心可诛,呼吁年轻人多认识国家,勿被打着“本土”旗号“港独”分子所蒙蔽。

  斥反对派企图淡化事件

  全国政协常委刘汉铨形容,激进分子当下焚烧公物,闯入军营等现象可谓“离谱荒谬”。他认为,社会早段时间对激进分子的纵容,造就了他们今天的变本加厉:“基本法二十三条讲明应该立法的,但最终可以不立;违反法律可以轻判,这些信号令激进人士可以愈走愈前,愈来愈没有顾忌。”至于香港应如何走出困境,刘汉铨指出,只要社会能够对有关现象予以重视和谴责,提升对基本法的认识和执行,则一切问题都可迎刃而解。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卢瑞安对今次爆炸案感到可悲。他说,涉案被捕的均是18至24岁的年轻人,有的还是候任学生会成员,却被所谓的“本土派”煽动参与这种危险的违法行为,实在令人觉得心痛。对于反对派形容此事是恶作剧,企图淡化事件,他强调:“整个事件有布局、有阴谋,绝非恶作剧所能形容,反对派通过煽动年轻人对抗政府,是十分可怕,必须加以警惕,司法部门亦应对今次事件严肃处理,否则由此任由其不断发展,必令香港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卢瑞安亦建议年轻人,多方了解国家历史与发展,看清香港与国家共同发展乃大势所趋,若故步自封只会是死路一条,望年轻人勿被打着本土主义的激进反对派所蒙蔽。

  青年民建联主席颜汶羽对“港独”分子行动愈来愈激进表示痛心,指出这些是无视法律行为。他称法治是香港核心价值,每个香港人都应共同维护,但反对派人士一而再,再而三放纵激进分子违法行为,令香港核心价值受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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