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旗法、国徽法修正草案
- 香港卫视
- 2020/08/09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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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8日举行,审议国旗法修正案、国徽法修正案。另外,国务院也就香港特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运作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
颁布施行多年的国旗法、国徽法迎来重要修改。8日,国旗法修正草案和国徽法修正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涉及增加升挂国旗、悬挂国徽的场合,规范国旗、国徽的使用,强化国旗宣传教育等多个方面。
两个修正草案在升挂国旗和悬挂国徽的时间、场合方面作出修改完善。对损害国旗、国徽尊严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
国旗法修正草案对升国旗仪式的要求作出修改:举行升旗仪式时,应当奏唱国歌,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行注目礼或者按照规定要求敬礼,不得有损害国旗尊严的行为。
两个修正草案还增加规定,由国务院确定的部门统筹协调全国范围内国旗、国徽管理有关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国旗、国徽管理有关工作。
国务院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香港议案
另外,《国务院关于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运作作出决定的议案》8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受国务院委托,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夏宝龙对议案作了说明。
国务院认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推迟后出现的立法机关空缺问题依法及时作出相关决定,对于确保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施政和社会正常运转、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是十分必要的。香港卫视综合报道。
(撰稿:林琼 网络编辑:尹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