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陈曼琪:香港司法改革刻不容缓!
- 香港卫视
- 2020/11/18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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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香港司法改革的建议,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陈曼琪17日表示,香港现行司法系统,并未完全反映香港特区回归祖国后的新宪制秩序。香港回归23年,司法改革刻不容缓。
陈曼琪表示,香港特区的法官、司法人员及法律执业者必须认清根据宪法第三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二条及第六十七条,在“一国两制”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是基本法及香港本地法律的源头,具有不可挑战的法律地位。
陈曼琪强调,这是进入香港司法机关及法律界的最基本知识及必然要求。目前,香港的司法机关及法律界并未有重视有关国家宪法、基本法及宪制秩序的专业学习及在职培训。
陈曼琪指出,根据基本法第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区依法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香港特区法院及司法人员也必须根据基本法第一条及第十二条的根本性条款,真心诚意接受中央对香港特区的全面管治权及中国香港的宪制秩序。这适用于任何国藉的香港特区法官及司法人员。
陈曼琪建议,不论任何国藉的香港特区法官及司法人员,必须尽快定期接受有关宪法及基本法的司法培训及考核,并将有关培训考核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