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竟获保释 律政司上诉终审法院遭驳回
- 香港卫视
- 2020/12/24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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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港黑手、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近日先后被控欺诈罪以及香港国安法中的“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国安法指定法官苏惠德认为黎智英有潜逃风险,两度拒绝他的保释外出申请。23日第三度申请,居然获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批准保释。
黎智英23日向高等法院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申请保释,法庭聆讯至下午,法官李运腾最终批准黎智英保释,但需要提供保释金1000万港元,另加30万元人事担保,并且不得离开香港,交出所有旅游证件,居住于报称地址,每周到警署报到3次。
按照承诺,黎智英在保释期间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的指使、控制、资助,对香港特区或者内地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不得会见任何外国官员,不得接受所有形式的采访,不得在线上或线下发表任何文章,不得在社交媒体上发表意见或留言。批准黎智英保释申请的书面理由将择日颁布。
律政司随即表示,将在7天内就保释结果上诉至终审法院,并实时申请上诉证明书,但被李运腾拒绝;律政司实时再引用《终审法院条例》第三十五条,要求先还押被告等候律政司上诉,但李运腾指他没有权限作出有关决定,也拒绝了律政司申请。
黎智英于晚上11时左右筹足保释金,离开高等法院羁留室。黎智英目前被控多罪,其中被控的“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一项欺诈罪,排期在明年4月16日再讯。香港卫视综合报道。
(撰稿:林琼 网络编辑:尹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