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年底收官 中国商务部连夜举行吹风会
- 香港卫视
- 2020/12/30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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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中欧领导人共同宣布如期完成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当晚,在中国商务部连夜举行的中欧投资协定完成谈判媒体吹风会上,商务部条法司负责人表示,中欧投资协定是一项全面、平衡和高水平的协定。
据介绍,中欧投资协定谈判于2013年启动,历经7年,共举行35轮谈判,中欧双方为完成谈判都付出了巨大努力。
商务部条法司司长李詠箑表示,特别是今年以来,双方为了按照领导人的要求,力争于年内完成谈判,克服了疫情带来的困难和不便,加快了谈判的进程。今年一共举行了10轮谈判,推动谈判在年底收官。
李詠箑表示,中欧投资协定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着眼于制度型开放,是一项全面、平衡和高水平的协定。全面主要体现在,协定涉及领域远远超越传统双边投资协定,谈判成果涵盖市场准入承诺、公平竞争规则、可持续发展和争端解决四方面内容。
李詠箑指出,这也是一个平衡的协定。首先双方都拿出了高水平的互利互惠的市场准入承诺,所有协议中所包含的规则都是双向适用于双方的。其次,中欧双方在作出开放承诺的同时,也都保留了必要的监管权。第三是双方既促进双边投资,也强调投资要有利于可持续发展。
李詠箑强调,中欧投资协定还是高水平的协定。主要体现在,双方致力于促进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在市场准入、公平竞争规则等方面达成了高水平的谈判成果,将惠及中欧双方企业乃至全球企业。
其中,在市场准入方面,中欧投资协定采取的是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模式,而且中方首次在包括服务业和非服务业在内的所有行业以负面清单的形式作出了开放的承诺。李詠箑强调说,欧方也在协定中对中方承诺了较高的市场准入水平。双方的市场准入承诺也不仅限于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为了促进和便利投资,协定中还有专门的条款允许与投资有关的外汇转移,并且对与投资有关人员的入境也做了规定和承诺。
在公平竞争规则方面,协定立足于营造法制化的营商环境,双方在协定中欧就企业补贴、透明度、技术转让、标准制定、行政执法、金融监管等与企业运营密切相关的议题达成了共识。
李詠箑表示,“总之一句话,协定将会为中欧企业带来更多的投资机会,为企业提供更好的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