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港分子黄之锋,又被判刑了!
- 香港卫视
- 2021/05/06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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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5月6日),乱港分子黄之锋、岑敖晖等四人承认2020年一起非法集结控罪,四人在香港区域法院分别被判入狱4至10个月。其中,黄之锋被判囚10个月,跟正服刑刑期分期执行;岑敖晖被判囚6个月;袁嘉蔚被判囚4个月;梁凯晴被判囚4个月。
黄之锋(资料图)
法官判刑时表示,被告明知集会未经批准但仍然参加,是故意及有预谋、公然犯法,必须判以阻吓性的刑罚,以反映本案的严重性、以儆效尤,避免其他人效仿。
据悉,这不是黄之锋首次涉非法集结案被判刑。据此前报道,黄之锋被指于2019年10月5日《禁蒙面法》生效首日,参与未经批准的港岛区游行,被控明知而参与一个未经批准集结罪,此外,黄之锋还被控违反《禁蒙面法》,该案黄之锋被判监4个月。另外,黄之锋还涉及2019年6月21日包围香港警察总部案,被判刑13.5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