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台港大和解:解禁且不再播放秘密录音
- 星岛日报
- 2015/11/06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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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校委会早前就商台在节目上,播放校委李国章及纪文凤在校委会会议上发言的两段录音,向法庭申请禁制令。法庭昨(5日)在商台及港大同意下,批准解除禁制令,商台则承诺不再公开涉案录音。记者协会表示,已申请成为诉讼申辩人,对港大申请禁制令提出抗辩,案件今早开庭聆讯。法官林浩云表示,对于港大申请禁制令所涵盖的范围,认为“有点不寻常”及表示关注。
商台代表大律师吕世杰在庭外指,商台今次是在不承认任何责任的情况下,与港大达成共识,不应被理解为妥协,重申商台捍卫新闻自由。吕续指,商台早前公开两段声带,目的为捍卫公众知情权,以免公众被误导,商台的责任亦已完成,又认为过往一星期所发生的事对港大、商台及社会均无益处。吕回应商台是否仍持有其他录音时表示,商台已将手上拥有的资料全部播放。
法庭昨主要处理及修改双方就同意命令下所作的内容,当中指商台承诺不再播放由商台第一手发放的该两段录音,但对于一些属于在香港“公众领域”,即已经在其他刊物、电视、电台、电子传媒及互联网上公开的有关内容,则不受此限。
主审法官林浩云在庭上表示,对于港大申请禁制令所涵盖的范围,包括所有过往、现在、及将来的校委会会议,认为“有点不寻常”及表示关注。另就港大在申请禁制令时,要求被告披露任何资料,令校委会成员的身份曝光,法官质疑有否先例,港大代表则表示不肯定。
是次聆讯只针对商台及早前对商台所颁下的临时禁制令,据庭上透露,较早前有三名人士去信就事件接触港大,其中更有一名人士去信法庭表示,有意以第二被告身分加入诉讼。而法庭早前对泄露涉案录音的相关人士,即第二被告所颁下的临时禁制令仍然有效,法庭今将处理有关延长临时命令的申请。
港大校委代表于庭外指,初步已得悉该三名人士的身分,但不肯透露任何详情。
记协表示,已申请成为诉讼申辩人对港大申请禁制令提出抗辩,认为港大以禁制令避免问责,剥夺市民知情权,及以昂贵的司法程序,打压新闻自由,指记协作为香港最大的独立新闻工作者组织,必须参与抗辩以捍酗言论和新闻自由,保障公众知情权。
港大昨亦于傍晚发表声明指,由于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大学不宜作出评论,但重申“校务委员会主席在多个场合中提到,有关行动目的在于维护校委会的保密原则,不是要挑战传媒。一如其他国际领先的大学,香港大学尊重、珍惜并致力推动言论,表达意见和思想的自由,过去和现在如是,将来亦继续如是。而维护保密原则,也正是为了保障参与校委会会议者能畅所欲言的自由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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