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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炳强:现时是最适合进行23条立法的时间

  • 香港卫视
  • 2021/09/25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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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25日表示,现在是香港回归以来,最适当为《基本法》第23条进行本地立法的时间。

 

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jpg

 

邓炳强指出,2003年提出的23条立法版本是一个起点,现时与当年相较,已发生翻天覆地变化,很多当时没有想过的事情都已发生,包括本土恐怖主义及外国势力勾结本港人士等。他说,即使香港国安法实施,惟本港仍有国安风险。


国安法主要针对四项罪行,但23条提及要应对七项危害国家安全行为,要针对这七项罪行中,国安法未能涵盖的范围立法,包括间谍行为。邓炳强强调,为23条立法是香港特区政府的责任,当局期望在下届立法会会期内将23条立法,政府换届亦不会影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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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支联会」拒绝按警方国安处的要求提交资料,25日下午召开特别会员大会,表决是否解散。对此,邓炳强表示,警方是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3条行使权力,要求「支联会」提交数据,过程中有向对方提供事实及证据,警方会根据「支联会」的解释,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提交详细的报告,由行会去考虑是否接纳警方的意见,撤销「支联会」的公司注册。邓炳强指,任何组织都有权自行解散,但若果组织有违法行为,并不会因为解散而不需要负上法律责任。香港卫视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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