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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泄密不道德 无关新闻自由

  • 大公网
  • 2015/11/04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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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行政长官梁振英回应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泄密事件,指有关行为违反社会行事的规则,是不道德的行为/中通社

  针对保密会议被窃听以至录音外泄,港大校委会申请禁制令,却被团体批评危及新闻自由,身兼港大校监的行政长官梁振英表明,社会行事一定有规则,大家应遵守。在与会者不知情下录音,无论是否发给新闻界或用作其他用途,都是不道德和违反社会行事规则,与新闻自由是两回事,对此,港大校董钟树根表示认同。

  指新闻界要同守规则

  港大校委会入禀法庭申请禁制商业电台或有关人士继续播放或使用校委会成员李国章和纪文凤在会上发言的秘密录音内容,聆讯本周五展开。梁振英昨天主持行政会议前指出:“任何机构,无论机构是什么性质,在事先说明保密的情况下有泄密,尤其在有与会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录音,无论这个录音事后发给新闻界,或者用作其他用途,本身都是一个十分不道德和违反社会行事规则的做法。所以这件事要分开两方面,一个是新闻自由,新闻自由特区政府及全社会都非常重视。”梁说,政府和社会非常重视新闻自由,但新闻界也有规则同样要遵守。

  港大校董钟树根支持梁振英言论,认为偷录行为不道德,做法违反社会行事规则,亦与新闻自由无关。他说,大家都应该维护言论自由,港大校委亦应该在会议上能够畅所欲言,“唔系将来点做?”。

  申禁令维持保密原则

  不过,香港记者协会昨日发表声明,不同意行政长官梁振英所说偷录会议等于不道德。记协认为内幕人士向传媒提供保密资料,往往是因为既有的申诉或监察渠道失效,而且涉及公众利益。

  新闻行政人员协会主席罗灿表示,港大申请禁制令只是想维持校委会的保密原则,不是想传媒“灭声”,但禁制令却已做到“灭声”效果,令社会质疑相关资讯为何不能流通。他说,会留意本周五的临时禁制令聆讯,不排除再有跟进行动。

  另外,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昨日出席电台节目时表示,临时禁制令绝对具法律效力,他表示不明白港大为何不向公然泄密者发禁制令。“假如窃听人士并不受保密协议所规限,由于香港无窃听条例保障被偷听,法庭亦没有权限批出禁制令”。中大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冯应谦则认为,商台于节目内播出录音前,有责任向听众解释播出的只是部分内容,并不代表电台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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