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明:“一地两检”合作安排符合宪法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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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22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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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今日(22日)上午在京开幕。为实现香港特别行政区与全国高铁网络的互联互通,深化香港与内地的互利合作、共同发展,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关于批准〈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在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设立口岸实施“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国务院港澳事务办主任张晓明作了说明。
张晓明(资料图)
据中新社报道,张晓明当日在作说明时介绍,中央有关部门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同意就“一地两检”采取“三步走”程序作出有关安排,即:第一步,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签署《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在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设立口岸实施“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以下简称《合作安排》);第二步,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合作安排》;第三步,双方通过各自法律程序落实《合作安排》。
张晓明表示,“一地两检”是“一国两制”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涉及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境内设立内地口岸以及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管辖权(包括司法管辖权)的划分和法律适用,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合作安排》,明确《合作安排》符合“一国两制”方针,符合宪法和基本法,明确《合作安排》的法律效力和落实程序,并为国务院批准内地在西九龙站设立口岸并派驻机构依法执行职务提供法律依据。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内地有关方面就在西九龙站设立口岸并实施‘一地两检’的相关问题协商作出适当安排,不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划,不减损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是符合基本法规定的。”张晓明说。
他强调,在西九龙站实施“一地两检”有利于实现香港特别行政区与全国高铁网络的互联互通及广深港高铁香港段的运输、经济和社会效益最大化,有利于促进香港特别行政区与内地之间的人员往来和经贸活动,有利于深化香港特别行政区与内地的互利合作,有利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更好地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对于保持香港特别行政区长期繁荣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合作安排》充分考虑了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方面的关切,符合‘一国两制’方针,符合宪法和基本法,符合在西九龙站设立口岸的实际需要,可保障内地口岸区运行管理的安全、顺畅、有效。”张晓明说。(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