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梁天琦囚6年 香港警方:对暴力必果断执法
- 大公文汇全媒体
- 2018/06/11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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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农历新年期间发生的旺角暴乱,包括“本土民主前线”前成员梁天琦等6人被控暴动及煽惑暴动等罪。高等法院陪审团日前裁定梁天琦一项暴动罪、卢建民一项暴动罪成。梁天琦另承认一项袭警罪,另一名被告黄家驹早前亦承认一项暴动罪。高等法院今日(11日)裁决,梁天琦被判囚6年,卢建民被判囚7年,黄家驹被判囚3年半。目前已有至少28名参与“旺暴”的疑犯罪名成立。
梁天琦(左三)、卢建民(左二)及黄家驹(左一)于荔枝角收押所由囚车押送至高等法院应讯(中通社)
法官彭宝琴形容事件有规模、有组织、极为严重,判决时只考虑暴力行为程度和破坏社会安宁程度,不接纳被告的个人背景及犯案动机作求情。法庭不容许任何人将民生或政治争议诉诸于暴力,不姑息目无法纪的暴力行为。
香港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总督察谢子坤会见记者时表示,警方继续跟进旺角暴动案件调查,不排除再有其他涉案人士被拘捕,对任何违法事件必定果断执法。
谢子坤表示,该案是首宗在高等法院审讯、定罪的旺角暴动案。他说,法官判刑时清晰指出各被告干犯严重罪行,是有组织、有预谋、计划行事,判刑不论被告背后政治理念,不姑息纵容暴力行为。
谢子坤指,整个“旺暴”案件,警方目前共拘捕91名涉案人士,其中28名被定罪,判刑由住院式感化令到监禁7年不等,不排除再有其他涉案人士被拘捕。法庭已对3名弃保潜逃的被告黄台仰、李东升、李倩怡发出拘捕令,警方将全力追查下落、将3人缉拿归案。警方重申,不会容许任何暴力及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对任何违法事件,警方必定果断执法,确保公共安全、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