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法通过 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
- 香港卫视
- 2018/08/31 18:02
-
收藏
-
42.9万
备受社会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草案,31日获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新个税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将于10月1日起先行实施。
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此次修法,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今后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新个税法还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程丽华:5000元标准非固定 未来会动态调整
在随后的全国人大常委会记者会上,多家媒体针对工资薪金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等部分减税政策进行提问。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表示,5000元的标准不是固定不变的,今后还将结合深化个人所得税改革,以及城镇居民基本消费支出水平的变化情况动态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刘丽坚表示,新个税法中有关5000元起征点部分,从10月1日起先行实施,是为了尽早释放改革红利,个税修正是政府承诺实在落地的表现。香港卫视综合报道。(编辑:林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