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处罚
- 香港卫视
- 2018/11/12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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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覆盖疫苗的研制、生产、流通、接种、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各个环节,对疫苗监管的特殊要求作出具体规定。
意见稿结合疫苗研制、生产、流通、预防接种的特点,对疫苗监管的特殊要求作出具体规定:突出疫苗的战略性、公益性;加强疫苗上市监管;实施更加严格的生产管理;强化疫苗上市后研究管理;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严惩重处违法行为。坚决落实“四个最严”,综合运用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手段,强化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相关主体责任。
意见稿还提出,明知疫苗存在质量问题仍然销售的,受种者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相关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总结近年来疫苗案件暴露的问题,对数据造假等主观故意违法行为予以严惩。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强化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责任追究。参与、包庇、纵容疫苗违法犯罪行为,弄虚作假、隐瞒事实、干扰阻碍责任调查,或者帮助伪造、隐匿、销毁证据的,依法从重追究责任。香港卫视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