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登录
 两周内自动登录 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免费注册
社交帐号登录

梁美芬:反对派扰乱议会运作 或违颠覆政权罪

  • 香港卫视
  • 2020/07/07 21:16
分享到:
  • 收藏
  • 29.3万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7日举办法律论坛,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立法会议员梁美芬表示,若反对派议员未来在立法会以肢体冲突或占领主席台等方式扰乱议会正常运作,有可能违反香港国安法。立法会议员何君尧则认为,即使已订立香港国安法,香港仍然有责任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


 xiaoshuang_8030c85e6a0d6a07867f91e077d71531.jpg 


梁美芬指,反对派过去曾以肢体冲突、占领主席台或投掷臭味物品等手段以阻挠会议进行,做法涉嫌“严重干扰、阻挠、破坏香港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有机会违反香港国安法新订立的“颠覆国家政权罪”。

对于政府6日将香港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刊宪,交代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执法部门的执法权限。梁美芬表示,过去警方难以调查涉及外国资金的案件,认为今次做法对症下药,有效阻碍精心策划的犯罪行为,期待社会支持政府的决定。


 xiaoshuang_c23067c174930c49d95c3f39d14ccb65.jpg 


何君尧指出,港府于2003年提出的基本法23条立法草案涵盖7类涉及国家安全的罪行,当中叛国及窃取国家机密等5类罪行,在现有香港国安法下并无涵盖。他认为若建制派在立法会换届后能够取得37席以上,港府应将基本法第23条立法提上议程。香港卫视综合报道。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