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控诈骗不准保释 还押至明年4月再讯
- 香港卫视
- 2020/12/03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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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集团营运总裁周达权和行政总监黄伟强,被控“欺诈”罪,3日早由警车押解到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指,黎智英有弃保潜逃及重犯风险不予保释,案件押后至明年4月16日再讯。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两个儿子及壹传媒多名高层共10人,因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及串谋欺诈等罪名8月被警方国家安全处拘捕。涉案人员12月2日向警方报到,黎智英、周达权、黄伟强3人被落案控告诈骗,案件3日在西九龙法院提堂。
控罪指,3人于2016年6月27日至2020年5月22日期间涉嫌在香港意图诈骗;其中,三人向香港科技园公司隐瞒,没有或曾经没有在香港工业邨公司与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在1999年5月25日订立的租契所容许下,而使用在将军澳工业邨骏盈街8号的处所或该处所的部分。
控方庭上透露,3人由2017年至2020年间有多次外游记录,并在外国居留一段长久的时间。黎智英在台湾有经营生意,控方担心三人有潜逃和重犯风险。
控方强调,尽管律政司目前只落案起诉3人一项欺诈罪,但警方昨日亦以违反《香港国安法》相关的罪行拘捕他,亦不排除会循相关方向调查。
裁判官之后决定将案件押后至明年4月16日再讯,黎智英申请保释被拒。而周达权获准以20万港元现金及20万港元人事担保,黄伟强则准以10万港元保释,2人均不得离港,每周到警署报到1次。
黎智英的代表律师称,放弃每八天覆核保释申请的权利,黎智英得悉申请保释被拒后,不发一言,转身步入羁留室等待收押监房。香港卫视综合报道。
(撰稿:刘勋 网络编辑:尹琳)